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简阳市产业发展政策

    信息发布者:互联农村人
    2017-07-15 06:51:07   转载

                  简阳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一、工业方面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简阳工业发展规划,并入驻简阳市规划园区投资建设发展的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发展高端装备产业、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汽车产业。

    (二)支持政策

    1.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产业项目,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价7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3.物流成本补贴。新引进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10%的比例,对企业货物物流运输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

    4.企业贡献奖励。按企业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以企业投产后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前3年按100%奖励,后3年按50%奖励)。年上缴税收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5.用地保障支持。项目供地实行净地出让,市政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

    6.项目服务优化。行政审批一门式服务,相关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政府性服务事项,由政府购买服务。

    7.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对成功引进相关产业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5亿元及以上的个人(非国家公职人员)或单位,在项目建成投产1年内,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单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8.高端人才奖励。企业引进符合相关产业项目的院士一名,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科研支出,300万元用于院士个人支出;行业领军人才来简发展,授予简阳市“荣誉市民”称号,一次性奖励住房补贴费100万元。

    9.创新发展奖励(简阳新闻)

    (1)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企事业单位承担部、省级以上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在简阳转化的,按照投资项目投产后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比例,给予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补助资金,补助年限为3年。对于研发总费用超过1亿元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对在简阳市注册的航空航天企业的整机、发动机取得国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在简阳批量生产并下线交付后,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2)对按国家规定成功办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国家统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投产后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纳入国家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10.机场使用补贴。对新引入的航空航天产业企业,财政每年给予企业天府国际机场使用费用50%的补贴,期限3年。

    11.配套协作奖励。本地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关键零部件,本地年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达到20%以上的,以上年为基数,本地采购额每提高10%,给予30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二、服务业方面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简阳服务业发展规划,并入驻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投资建设发展的企业、事业单位,重点支持电子商务产业。

    (二)支持政策

    1.土地政策支持。入驻集聚区的项目或企业,可以通过出让、入股、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入驻集聚区的项目,实行净地出让,市政设施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仓储物流用地按同期工业地价结算;电商物流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2.企业贡献奖励。入驻集聚区的企业投产后,根据企业对地方政府的贡献给予专项奖励,奖励额度按前3年企业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70%计算,后2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计算。年上缴税收在1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3.给予财政扶持

    (1)入驻集聚区的电商物流项目,积极帮助申报争取国家、省、成都市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简阳市本级财政按1∶1给予地方配套资金。

    (2)入驻集聚区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自主境外品牌销售,根据销售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扶持。

    (3)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系统、通关辅助系统、海外仓、智能口岸仓、出口集货仓、跨境电商专用冷链库等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入驻集聚区并在简阳市设立电子商务或物流总部基地(含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外商投资奖励。对在本市新注册并入驻集聚区的外资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含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下,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品牌奖励。入驻集聚区,且在简阳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的国家级A级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项目服务优化

    (1)对入驻集聚区的企业,在简阳市内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凡资料齐全、文件齐备的,实行部门协调管理、专人专项服务工作机制。

    (2)对入驻集聚区的各类企业,无论投资规模大小,其企业人员的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本地常驻户口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如本人及家庭成员愿意办理户籍迁移的,均可办理简阳市城镇居民户籍手续。企业高端人才享受简阳市人才引进政策。

    (3)对科技含量高、具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投资特别重大的项目和企业,将通过“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重点扶持和特殊奖励。

    三、农业方面(简阳新闻)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简阳农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发展在简阳市境内投资建设发展优质水果、优质粮油、优质蔬菜、特色养殖、特色林产、花卉苗木六大产业的企业。重点支持简阳晚白桃、简阳草莓、简阳核桃、优质蔬菜、简州大耳羊、优质生猪产业发展。

    (二)支持政策

    1.支持基地基础及生产设施建设。新型经营主体成片基地建设200亩以上,按标准化生产要求建设的基础设施及生产设施(水肥一体化、滴灌、喷灌、绿色防控等设施),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2.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新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新获出口备案基地认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鲜销产品或加工产品规范使用相应认证标志并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面积50—500亩(含50亩)给予6万元奖励,500—2000亩(含500亩)给予10万元奖励,2000—3000亩(含2000亩)给予20万元奖励,3000—4000亩(含3000亩)给予30万元奖励,4000—5000亩(含4000亩)给予40万元奖励,5000亩以上(含5000亩)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面积50—500亩(含50亩)给予5万元奖励,500—2000亩(含500亩)给予8万元奖励,2000—3000亩(含2000亩)给予10万元奖励,3000—4000亩(含3000亩)给予12万元奖励,4000—5000亩(含4000亩)给予15万元奖励,5000亩以上(含5000亩)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新品种认证和地理商标命名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产品市场建设。对新建并收购我市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其所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等额补助。新建气调库或冷藏库在1000立方米以上,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外,按业主实际投资的30%另行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含跨境农产品电商)销售本地农产品,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3%、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5.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酒店(农家乐)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新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新评定为全国、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品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6.重点支持特色产业(简阳新闻)

    (1)支持山羊产业发展政策

    支持简州大耳羊扩繁场建设。对新改扩建标准化简州大耳羊扩繁场的业主每个单元(存栏100只,圈舍面积300平方米)补贴10万元。

    支持简州大耳羊标准化基地(村)建设。对新改扩建标准化羊舍,每户存栏大耳羊20只以上,每村存栏大耳羊2000只以上的基地村,对每户养羊农户一次性补贴6000元。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从事山羊产业且获得成都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合作社)称号的业主,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拓展外销渠道。鼓励统一品牌、商标包装和标识,支持网络、农超对接等销售渠道,对种羊、肉羊、速冻羊肉汤销售额年满3000万元以上的业主,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对外宣传。对在成渝(成安渝)高速公路、成渝高速铁路沿线、双流机场、成都火车东站(北站)宣传简州大耳羊的企业,年补贴3万元(广告牌20平米以上)。

    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对存栏羊500只以上,实行农作物秸秆养羊,年用量在1000吨以上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羊业旅游文化村建设。对新建羊业养殖、观光、体验、羊产品陈列、旅游、羊文化一体的文化村,给予投资额10%且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水蜜桃产业发展政策

    支持规模化基地建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经营主体),凡在产业规划区范围内规范新建相对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每亩给予3000元补助,分三年兑现(500元、1000元、1500元),支持其土地流转、土壤地力提升、优质种苗、标准化建园等环节。

    支持新品种引进及品种改良。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引进筛选试种,一次性引进3个品种以上的,每个品种给予1万元的品种引进补贴,最多给予5万元。对规范成片高接换种50亩以上,给予800元/亩品种改良补助。

    四、附则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本政策由简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政策与其他政策重叠之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可重复申报。

    (四)入驻园区的企业进行主营业务重大调整、转让或出租场地设施,须报市政府批准,否则不再享受以上政策。

    来源:成都市各区(市)县产业发展政策汇编(简阳新闻)


    打赏捐赠
    1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